商院教务〔2019〕101 号
关于开展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
教学检查的通知
各相关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,强化教学管理,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学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第十九到二十周(2019年6月24日~2019年7月5日)
二、检查内容
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,以及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。具体如下:
(一)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
1. 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;
2. 教研室工作完成情况;
3. 期末考务组织和落实情况;
4. 学生评教、教师听课情况;
5. 教师调停课、学生出勤情况;
6. 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情况;
7. 实践教学执行情况;
8. 教学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情况。
(二)下学期工作安排落实情况
1. 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;
2. 教材征订情况;
3. 公选课开课落实情况;
4.补考工作(出卷及考试安排)落实情况。
三、检查方法与程序
以各单位自查为主,学校抽查为辅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教师、学生的教学及考试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,学校根据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工作。
(一)各单位自查
1. 教师自查。教师对自己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,填写《教师教学工作自查汇总表》(附件1),上交教研室。
2. 教研室自查。教研室负责审核本教研室的《教师教学工作自查汇总表》,并对本教研室开展的工作进行自查,填写《教研室工作自查表》(附件2)和《听课情况汇总表(教研室)》(附件3),上报各教学单位。
3. 教学单位自查。各单位对各教研室上报的《教师教学工作自查汇总表》内容进行汇总;组织对本科专业实践教学进行综合自查,填写《实践教学(实习实训)执行情况汇总表》《实践教学(实验)执行情况汇总表》《实验开出率汇总表》(附件4-6)。
在各项工作自查基础上撰写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自查报告(附件7),并与附件1、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一起于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报送教务处(电子版+纸质签章版)。
(二)学校检查
学校对各单位各项教学工作进行抽查(时间另行通知),抽查重点为本科,材料主要如下:
1.教学单位各类自查表、汇总表、自查报告等;
2.教研室工作计划、活动记录、工作总结等过程材料;
3.期末考试相关材料是否符合《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(商院教务〔2018〕90号),特别是本科试卷命题审核与试卷归档情况;
4.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落实相关材料;
5.2019—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征订;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须对本次期末教学检查予以高度重视,成立专门的检查组,认真做好自查和相关的核查工作,保证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。检查结束后,各单位要结合本学期工作,进行全面总结,既要突出成绩、肯定优点,也要找出不足,及时提出整改措施。
(二)各教学单位、教研室、教师上报的内容务必真实,对于弄虚作假或核查不到位的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(三)本科材料单独归档。
联系人:林一萍
联系方式:26298337 523510546@qq.com
附件:
1. 《教师教学工作自查汇总表》
2. 《教研室工作自查表》
3. 《听课情况汇总表(教研室)》
4. 《实践教学(实习实训)执行情况汇总表》
5. 《实践教学(实验)执行情况汇总表》
6. 《实验开出率汇总表》
7. 福建商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
教 务 处
2019年6月24日
福建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